說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 110 年 9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14391E 號函同意備查在案。
二、旨述修正要點適用於自 111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 生。
三、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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