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國中 109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 5/31(一)~6/4(五) 5:00PM 前,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程序:將申請表格填寫完畢,於時間內連同證明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依據辦法:臺南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畢業生市長獎給獎實施計畫。
四、給獎名額及資格:
(一)各校該學年度畢業班級數乘以 3 倍為上限,倘該校畢業班只有 1 班,則 10
人以下取 1 人、 11 至 20 人取 2 人、 21 人以上取 3 人。
(二)市長獎獎項及名額,由各校自行調整並公告之。
(三)市長獎各獎項不得重複領取。
(四)除市長優學獎外,其餘獎項採學校推薦及家長申請雙軌並行制,並由各校畢
業生給獎審查委員會審核且擇一項目給獎。
五、給獎評定標準:
除市長優學獎和市長勵志獎外,下列獎項以在學期間各該學習領域之總成績乘以百分之三十與其他特殊表現乘以百分之七十後之合計數。
(一)市長優學獎:以在學期間畢業總成績各班最高者
(依據「臺南市國民小學學生評量補充規定」及「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評量補充規定」)。
(二)市長語文獎:在語文領域方面(如國語文、英語文、本土語言及其他語言)有
傑出表現者。
(三)市長科技獎:在數學及自然與科技有傑出表現者,兩個領域各佔百分之五十。
(四)市長藝術獎:在藝術與人文領域各方面有傑出表現者。
(五)市長體育獎:在健康與體育領域各方面有傑出表現者。
(六)市長嘉行獎:在綜合活動領域及日常生活中有敬師孝親、助人義行等方面有
傑出表現者。
(七)市長勵志獎:處於逆境且能服務奉獻或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足堪表率者。
六、補充說明:本校太鼓隊、扯鈴隊、武術隊獎狀屬民俗藝術類,建議申請市長藝術獎。
七、繳件方式:(一)mail : wewe75@tn.edu.tw 、 (二)teams 中私訊 wewe75 (三)傳真: 6982083
(不論用哪一種方式傳送,務請與註冊組確認是否順利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