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六甲國民中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90130)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數學領域 |
病假 |
1 |
1 |
109/02/11-109/06/29 (聘期以實際起聘或市府核定為准) |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
酌減或取消。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9年1月30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 109年2月07日(星期五)下午4時00分 |
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 |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 |
二、方式:
(一)本校網站(https://www.ljjh.tn.edu.tw/)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obList.aspx)
(三)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ljjh.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9年01月30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 109年02月07日(星期五)下午4時00分 (逾時不受理) |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9年0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逾時不受理) |
第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9年02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逾時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6982040轉1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報名現場填發)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2張,請分別
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採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1、每週上課節數: 18節以上。
2、任教科目:以數學為主,兼教科目、節數依實際課表為準。
3、需要擔任代理導師。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及時間 |
109年0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起(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及時間 |
109年0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起(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及時間 |
109年0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起(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最晚應於報到時間截止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並抽籤排序應試,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一、試教(50%):
(一)範圍:試教單元自選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5-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必要時得更動口試
與試教順序。
(三) 請自備簡歷一式 3 份(A4 大小,格式自訂)。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如甄試試教或口試任一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甄選作業完成後,由委員會將合格人名單及結果提請教師
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提請校長同意後於下列規定時間公告在本校網站並
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0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00分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02月12日(星期三)下午6時00分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02月14日(星期五)下午6時00分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02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 |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02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 |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0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
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
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
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
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s://www.ljjh.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
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
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6982040轉108(人事室)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6982040轉105(總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6982040轉102(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