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9 月 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9568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日程表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各入學管道辦理期程之重要憑據,請貴校公告及加強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學校如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亦請一併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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