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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8-12-20 | 點閱數: 190

說明:

一、依據該會 107 年 12 月 14 日大法學會字第 18045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10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至 1 月 24 日(星期四)。

三、辦理地點:仁德國小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全臺南市各級學校教師、行政人員共 120 人。

五、報名方式:請於 108 年 1 月 15 日前至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或逕洽林小姐(0933-670-213)。

六、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參與之教師可登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七、本市所屬學校請依權責核處出席人員公假登記。

八、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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