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立圖書館 105 年 11 月 8 日南市圖閱字第 1051056454 號函辦理。 二、經查,旨案係因製卡時學生基本資料之填列未完整所致,如缺生日資料、缺地址資料及缺電話資料。倘貴校有接獲學生反應無法借閱圖書情形,請通知學生持該卡及攜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市任一圖書館進行補登資料作業,即可開通圖書借閱之功能。 三、為避免該情形再次發生,爾後辦理旨揭學生證時,請務必提供完整資料,俾相關作業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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