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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06-07-25 | 點閱數: 432
1.第二次學測的成績單已經寄到學校,請有參加考試的同學
  回校拿取成績單。
2.欲參加登記分發的同學,請先回學校拿取[登記分發檢核表]
  ,並於7/26(星期三)當天回校繳交[志願卡]、[登記分發

  檢核表]、[報名費]完成報名手續。

PS:
1.由於颱風關係,星期二請勿到校辦理,請於星期三當天到校。
2。辦理時間為星期三早上8:30到下午3:30。
3.只報名高中職230元;只報名五專230元;同時報名高中
  職和五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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