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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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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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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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說明:
一、為切實執行教育部施政主軸目標及依據本縣九年一貫課程研習規劃會議決議,為有效掌
握並提升本縣教師進修研習出席率,若計畫詳定指派出席之研習活動,請各校務必配合派員
參加;若屬於非限定者,仍請本於鼓勵教師進修立場,惠予協調人員出席。
二、同上說明,屬於應參加而未派員參加之學校,除有不可抗拒之困境,請事先報備外,會
後本府將一律函請未出席學校填具未出席原因報告單報府核備,並列入記錄。
三、各場次研習活動出席人員名冊,本府將予以電子備份,以利後續統計。
四、參加研習之教師請衡酌並隨時注意自身報名狀況,如有突發未能出席,請儘速上網取消
或通知承辦學校,以利替補作業。
五、考量部分課程研習參加者眾,則依核定計畫內符合參加對象者為優先錄取,次依據報名
時間先後為準,再者如有限制每校人數,則依校內人員報名順序錄取之,合先敘明。
六、承上,為顧及研習對象優先權,報名時請注意參加對象限制與否,如有相關疑義,以本
府公佈之參加名單為準。
七、各場研習將視報名情形及場地限制等因素,開放或調整備取人數,然受限活動經費,備
取人員雖得允參加並核發研習時數,惟活動相關材料及膳食部份以自理(代訂)為原則辦理
,尚祁見諒。
八、綜上,請學校全力配合辦理並確實轉知教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