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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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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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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8 月 16 日高市教健字第 10235126100 號核備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 10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六) 08 : 00-17 : 00 。
三、比賽地點:高雄國家體育場(世運主場館田徑草坪,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 100 號,即
世運大道及軍校路交叉口,捷運紅線 R17 世運站 1 號出口)。
四、報名日期:自 102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起至 10 月 3 日(星期四)止,額滿提前截止。
五、參賽對象:全國學生符合各組別資格者皆可報名,分為國小組、國一組、國二組、國三
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共 5 組,總隊數預計 300 隊(各組原則 60 隊,報名隊數額滿截止,總
隊數 300 隊額度內,主、承辦單位可依實際報名隊數調整各組參賽隊數),為全國最大賽事。
六、獎勵方式:各組取前 8 名,惟報名隊數不足時,錄取名次酌減如下: 12 隊(含)以下取 3 名
, 13 至 20 隊取 4 名, 21 至 36 隊取 6 名, 37 隊(含)以上取 8 名,各組優勝隊伍之選手各頒發高雄六
、獎勵方式:各組取前 8 名,惟報名隊數不足時,錄取名次酌減如下: 12 隊(含)以下取 3 名,
13 至 20 隊取 4 名, 21 至 36 隊取 6 名, 37 隊(含)以上取 8 名,各組優勝隊伍之選手各頒發高雄市政
府教育局長獎狀及獎金(或獎品)以資鼓勵。
七、得獎前三名隊伍所屬學校,建請參照「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
充規定」第二點(二)至(四)相關規定,辦理敘獎。其餘得獎隊伍建請依本計畫書給予實
際業務承辦人員 1 人、相關人員 1 人(含校長)、指導老師 1 人各嘉獎 1 次之獎勵。為鼓勵學校
踴躍組隊參加,凡報名參加隊伍達 3 隊(含)以上但未獲得名次學校,建請依本計畫書給予實
際業務承辦人員 1 人及指導老師 1 人各嘉獎 1 次之獎勵。為鼓勵帶隊老師辛勞,建請依本計畫書
給予實際帶隊老師嘉獎 1 次之獎勵(報到現場實際簽到)。
八、本項比賽納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區域性或縣市性競賽表現採計項目
」健體類。
九、腳帶全部由大會提供(與上一屆大會提供具彈性之腳帶相同),禁止自備腳帶以維比賽
公平及公平。
十、比賽當日由正忠排骨飯免費提供所有參賽選手便當(含老師在內,每隊最多 14 名。因便
當係由正忠排骨飯贊助,故不提供素食,請見諒),茶水請自備。
十一、本活動時間適逢假日,各校參與活動之教師及工作人員( 3 至 5 人為原則),建請在不
影響課務情形下補假 1 天。
十二、本計畫業奉教育局核備,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情形修正之,並於社教館網站或比
賽現場公布,不另行發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