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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3-08-31 | 點閱數: 409
一、依據健康署 102 年 8 月 12 日國健社字第 102021011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8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79764 號函辦理。
二、健康署上開來函略以:
(一)依該署「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國小生(2012 年)、國中生(2010 年)及高中生(20
11 年),結果顯示禁食血糖過高比率分別為 27.1%、 26.2%及 18.6%;高血壓比率分別為 2.4
%、 3.9%及 2.5%;血脂過高比率分別為 18.7%、 12.0%及 13.7%。
(二)攝取含糖飲料易攝取過多熱量,造成過重及肥胖,肥胖兒童有 42-63%的機率變成肥胖
成人,肥胖青少年變成肥胖成人的機率更高,達 70-80%,且世界衛生組織指出,肥胖者罹患
糖尿病、血脂異常、代謝症候群、高血壓、冠狀動脈心臟病等危險性,為體重正常者 3 倍。
(三)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請轉知教職員工及家長勿以含糖飲料獎勵或慰勞學生,另學校
供應、販賣及獎勵學生之飲(三)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請轉知教職員工及家長勿以含糖飲
料獎勵或慰勞學生,另學校供應、販賣及獎勵學生之飲品及點心,應依「校園飲品及點心販
售範圍」辦理。
三、本局將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
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不定期抽查各校 102 學年度
校園食品供售情形,以維學生飲食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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