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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總務處 | 2010-12-10 | 點閱數: 318
為使民眾周知「縣市改制直轄市後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
里;街路名稱不更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仍有效,不
必更換」,惠請貴單位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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