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將於115年2月23日至3月23日受理報名: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4年11月13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2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四.檢附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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