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陳韻雅 - 教務處 | 2025-09-17 | 點閱數: 16

轉知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一、對象:為扶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家庭,未滿 18 歲兒童及青少年,使獲得適當的就學、就養、就醫及救助等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短、中、長期扶助。

二、救助範圍如下:

1.學雜費:含學費、制服、校車費、課後照顧費、補習費、幼兒園收托費、營養午餐費。

2.生活費:含生活費、租屋補助費、生活必需家電用品。

3.醫療補助:含心理諮商費、職能或物理治療費、醫療耗材費及住院開刀醫療費用。

4.緊急救助:含喪葬補助費。

三、申請救助檢具資料:

1.轉介單(可下載本會轉介單或申請單位轉介單)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經濟狀況證明:以下文件至少擇一項檢附:

(一)當年度全戶低收入戶證明。

(二)當年度全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4.負擔家計者無力工作證明:因罹患重傷病者請檢附醫療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者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遭逢其他變故者,依實際狀況檢附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蹤證明、在(入)監執行證明……等其他相關文件。

5.補助匯款文件:案主或家長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6.其他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診斷證明書、醫療費單據影本、學雜費單據、死亡證明書。

四、救助申請程序如下:

1.本會不接受案家自行申請,須透過下列單位之專業人員協助轉介申請:

(一)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之社工人員。

(二)公私立醫院社工室(社服室)之社工人員。

(三)政府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專業社工人員。

(四)公私立學校機關之社工人員、教師。

2.本會接獲轉介單位之轉介單,將依個案家庭問題及需求,進行評估及審核,審核結果如通過救助者,將通知轉介單位。

3.通過本會審核提供短、中、長期扶助案件,該扶助金並非定額,將視個案情況進行補助以符合實際需求。扶助期間本會如發覺受扶助個案有不實、欺騙或其他惡意情事,將立即停止補助。

4.轉介單位之轉介單及檢附資料皆不予退件。

五、詳細內容可參閱基金會網站https://www.moxian.org/或電洽基金會社工組(02)27774991 分機 17 或 15 。

:::

站內搜尋

主選單

本周行事曆

宣導網站

[ more...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