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8月28日府教學二字第1142445282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4年9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
三、申請對象: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