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修正「臺南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國民中小學進修部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臺南市國民中小學進修部實施要點」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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