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14 年 4 月 18 日基府教特參字第 1140219671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格為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之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可備齊相關資料逕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提出申請。
三、檢附旨揭簡章 1 份,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 02-24301505 分機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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