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願選填時間:
1.第二次試選填: 113 年 4 月 5 日(五)中午 12:00~113 年 4 月 9 日(二)下午 5:00
2.正式志願選填: 113 年 6 月 21 日(五)中午 12:00~113 年 6 月 25 日(二)下午 5:00
二、 113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系統平台網址連結:
https://tn.entry.edu.tw/NoExamImitate_TN/NoExamImitate/Apps/Page/Public/ChooseSys.aspx
三、報名收件時間:
1.校內模擬報名收件: 113年 4 月 11 日(四)上午 10:00 截止(報名表+特殊證明文件影本)
2.校內正式報名收件: 113年 6 月 27 日(四)上午 10:00 截止(報名表+證明文件+報名費)
※雙親共同監護者,報名表須雙方家長簽名,若一方無法簽名,請家長填寫
委託書,被委託人填寫切結書,避免日後爭議。(可至教務處索取或下載附件使用)
※非雙親監護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
※確定不報名者,需於 6/21 前繳交放棄報名切結書。(可至教務處索取或下載附件使用)
四、需填寫委託書之說明如下:
1.監護人若無法於報名表簽名,即須繳交委託切結書。
2.志願選填系統關閉及報名表列印後,即無法修改志願,為避免任一方家長有異議,請共同監護的家長在志願選填系統未關閉前,雙方務必了解並同意孩子所填的志願序。若其中一方家長無法在報名收件期間為孩子簽名,請提早繳交委託切結書。
五、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雙親監護需雙方簽名,監護人無法簽名請寫委託書,被委託人請填切結書
1.簽名欄需用原子筆(藍或黑色墨水)、正楷簽中文全名,不得使用鉛筆或蓋章。
2.簽名請勿超出格線,超出格線過多須重新列印並重簽。
3.簽名處若有塗改,須於欄位內加蓋私章(學生無印章者,可蓋家長印章)。
4.基本資料及志願序不得塗改。
5.報名表須保持完整乾淨,不得汙損,勿對摺。
6.若報名表出現汙損、皺褶、塗改,請向教務處申請補發重簽,方可收件。
7.有特殊身分者,除報名表外,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正式報名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需繳交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不收影本。
六、系統操作手冊、委託書、切結書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