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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羅偉宸 - 輔導室 | 2022-08-23 | 點閱數: 123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中 111 年度 10 ~12 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2.  臺南市 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老師教學、評量、照顧本校特教學生生活輔導、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事宜。
 
三、報名資格: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  優先遴選錄取順位如下:
 
(1)   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
 
(2)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3)   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3. 完成 COVID-19 疫苗第三劑接種且滿 14 日(若未滿 14 日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 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
 
四、報名辦法:
 
1.  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0 日前上班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將報名表、身分證件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正本與影印本親送本校輔導室,正本驗後歸還,逾時不受理。
 
2.  地址:臺南市六甲區民權街 43 號,本校輔導室。
 
3.  電話: 06-6982040*106
 
五、錄取名額:
 
正取 2 名,備取 1 名。
 
六、甄選方式:
 
1.  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採取書面審查後,將以電話通知安排面試時間,請收到通知者屆時到本校進行面談,未收到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2.  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 11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6:00 前於市府網站( http://bulletin.tn.edu.tw )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3.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案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及市府網站。
 
七、薪津:
 
助理員費用以鐘點費方式計算,每小時以 168 元計(含勞健保)、每天正常工作不得超過 8 小時,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俟市府核定後通知,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八、工作內容: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
 
1.  協助教師處理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指導學生飲食、大小便訓練及協助重度學生大小便清洗、整理環境訓練及盥洗訓練等。
 
2.  協助教師整理教室內外環境。
 
3.  協助教師教具製作、陳設及整理。
 
4.  協助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及溝通事宜。
 
5.  協助教師進行課程評量。
 
6.  協助專業人員進行直接或間接服務。
 
7.  校外教學時協助老師照顧學生安全。
 
8.  參與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達每年 9 小時。
 
9.  學生搭乘交通車時協助照顧學生安全。
 
10. 協助老師觀察、紀錄學生學習及行為表現。
 
九、注意事項:
 
1.  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2.  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4.  本次招聘工作期間原則上為 111 年度 10-12 月,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期間及時數。
 
5.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6.  錄取後依「臺南市立六甲國民中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項目及考核方式計畫」所訂定,考核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才得以續聘。
 
十、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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