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強化學校午餐品質,確保學校午餐供餐衛生安全,以維護與促進學生健康。
依教育局 111 年 12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1661642 號來函,
二、請持續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直 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 項、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 範圍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督導落實 4M (Man 、 Machine 、 Material 、 Method ,即人員、機器設備、 原物料、方法)管理措施,並審慎辦理食材驗收,留存完整 驗收紀錄,及訂定 SOP 管理流程、學校午餐食品中毒事件處 理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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