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07-11-15
|
點閱數:
569
依據依據台南縣政府 96 年 11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0960249138 號函辦理
臺南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選務工作注意事項
一、選務工作講習:
(一) 教師參加選務工作講習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為原則。
(二) 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因應學校課務調整,請學校與公所協調參加選務講習時間。
1. 國小部分:請學校與公所協調以週三下午共同進修時間辦理。
2. 國中部分:同一時段參加選務講習之人員如達全校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請學
校與公所協調分梯次參加選務講習。
二、 票所佈置及選票點選:
受聘擔任選務工作之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者,若須佈置投開票所暨清點選票,執行任務
期間准予公假並核派代課。
三、選務工作補假:
(一) 補假日數為 1 日(或 2 個半日)。
(二) 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得於選務工作次日起 6 個月內補休完畢,惟以不影響課務(自行調
補課)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