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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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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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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台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辦理 97 年度暑假教職員工各
項技藝研習暨生態休閒旅遊活動及國外旅遊實施要點
一. 宗 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提供教職員工各項技藝研習,及對離島澎湖
與本島南投地區地理、文化、生態認識之旅遊機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三.協助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6 月 12 日止。(一律通訊報名)
五.報名資格:凡台灣地區各公私立中小學校現職教職員工及退休教職員均
可報名參加。(退休人員限 70 歲以下,身心健康、行動方便者,報名表免
學校簽章,請逕將報名表、報名費、退休證影印本等函寄本會)
六.報名手續:請按本實施要點十四、「報名表格式」填寫 1 份,並附標準回
郵信封(每人 1 份,未附者不予受理,詳註郵遞區號便於通知錄取與否)郵
寄本會;本會會址: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 738 之 4 號 5 樓,郵遞區號( 413 )
電話( 04 ) 3706–1855 。
七.報名費用:
(一)各項研習活動報名人數如超出預定人數,則公開抽出錄取名額並通知
繳交費用(本會補助部份經費);報名人數未滿 40 人之項目則取消辦理。
(二)各項活動每位參加人員自行負擔費用詳本表十二.十三費用欄。
(三)澎湖及南投地區生態休閒旅遊活動,歡迎携眷參加(限直系親屬以 2
人為限,孩童限 8 歲以上,退休教職工比照現職人員收費,眷屬非教職員者
費用全額自行負擔【詳各項次收費欄】,於填寫報名表時由報名人員簽章後
填寫眷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統一字號;本項報名採先後順序額滿為
止;如已額滿梯次將於本會網站公告)※研習活動僅提供教職員工本人參加。
八.繳費手續:各項研習請先填寫報名表郵寄本會,經彙整後本會再行通知
繳交費用;※澎湖及本島生態旅遊各參加人員於報名時併同繳交費用,採以
郵政劃撥,帳號 0028888~4 ;戶名【台灣省教職員福利委員會】。【報名澎
湖及本島生態休閒活動者,寄報名表時併附郵政劃撥繳費收據影印本,以為
憑証;另報名時未同時繳交費用者,不予受理,敬請見諒;如名額已滿,未
錄取者費用另案辦理退回】
九.各項活動參加人員,活動期間因故無法參加申請退費,其原因係參加人員
或直系親屬因病、亡情況者,得全額退費(附相關證明);餘於該項活動辦
理一星期前申請者扣除活動作業費百分之二十;延至活動前一日申辦者扣除
百分之五十;活動辦理後申辦者不予受理。(研習時間餐宿均予安排,未用
餐、宿者及不參加戶外活動者,不得要求退費)
十.各項活動錄取報到、繳費通知函,本會將於本( 97 )年 6 月 22 日前通知。
十一.凡參加本要點各項活動人員,請各學校惠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