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六甲國民中學 104年度游泳池救生員僱用甄選簡章
(一)性別-不拘,報名時連同以下資料填妥一併繳交。
(二)具有「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須由體育暑核發
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且通過體育署檢定合格者。
(三)年齡在 20歲以上高中職畢業。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五)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晰。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 1)、每日依照工作日誌內之相關工作執行之,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開放時間,準時上、下班。
( 2)、在職期間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日誌。
( 4)、應攜帶哨子、穿著泳裝,在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 5)、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閱讀、閒聊,離開崗位時需有人替補換位。
( 6)、維持泳池內各項設備正常運作及使用之秩序與安全。
( 7)、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 8)、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 9)、泳區內之地面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 10)、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 11)、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 12、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學務處人員及校長。
( 1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學經歷履歷表(救生或游泳池相關工作)、身分證及救生員證正本及影本、退伍
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正本及影本、照片乙張,正本驗後發還。
(三)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錄取報到時繳交)。
(四)切結書〈附件二〉甄選切結書、具結書〈附件三〉
(一)資格審核(甄選前)
(二)面 試 50﹪: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偶發事件處理、救生員經歷等項評定。
(三)技能測驗 50﹪: CPR 急救技能及基本水上救生技能,並在新營區市立游泳池實際測驗。
十一、依甄審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並於本校網址公佈甄選結果,正取者於通知報到時總務處辦理報到,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者保留資格本校若有救生員缺額時優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