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公告 (tn.edu.tw)
標題:有關學生服裝儀容規定,請各校再行檢視並落實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41306A 號函及本局 110 年 11 月 10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1371493 號諒達辦理。
- 爾來持續接獲民眾陳情,反映部分學校未依規定落實執行,仍有禁止學生便服外套外穿、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之規定,請各校依說明一規定,尊重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暖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 T 、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以維護學生健康。
- 請各校將校內服裝儀容規定公告校網,並擇適當管道進行宣導。若對服裝儀容有疑義之學生,亦請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之輔導或管教措施,不得加以處罰,俾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
- 檢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本市服儀因應天寒之彈性作法宣傳圖卡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