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臺南市冬陽愛心會辦理114年「低收入戶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獎助對象:凡設籍臺南市滿六個月以上的低收入戶及失親子女之國立高中、國立高職、市立國中學生符合標準者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間: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立高中(上下學期成績平均65分以上),每名新臺幣肆千元整。
(二)國立高職(上下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每名新臺幣肆千元整。
(三)市立國中(上下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之國二、國三) 國二30名、國三30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上.下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或經學校蓋章之證明乙份。
(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經學校專函推薦)。
(四)父母雙亡之學生需提出除戶之戶籍謄本。
五、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文件,寄送冬陽愛心會(台南市西門路四段27號),電話06-2518787。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