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楊柳颱風賑助事項:
該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本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一、申請期限:第一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三、申請方式:
1.申請表乙份(一人填一表)。
2.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3.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在學證明乙份。 6.印領清冊。 7.切結書。
四、由本會董事、監察人組成之審查小組審查之,審核通過後核發國中(小)學每名新台幣5,000元。
五、檢附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相關資訊敬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