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1 年 4 月 29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0562409 號函 暨 111 年 5 月 20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10672517 號函辦理。
二、本市於 111 年 6 月 6 日至 17 日持續線上遠距教學,學校於暫停 實體授課期間所提供安置照顧需求,符合條件如下:
(一)學校如有需安置照顧之學生,請各校於「上班時間」 內,由校內調配適當校內人員以協助安置。 (二)到校學生可優先至各該所屬班級,由導師協助照顧,若 導師已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請學校優先提供空間並協調 人力提供基本照顧(無涉及收費、人事費等)。
(三)校內可調配人員遇有原排定課程須實施採遠距教學、採 居家線上教學或兼任行政人員等因素,確有經協調後仍 無適當人力協助情形,由各校安排陪讀人員協助,並補助費用。 三、上開費用補助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間: 111 年 6 月 6 日起至恢復實體授課前。
(二)補助節數:每週至多 10 節。
(三)補助經費:每節核發時薪 168 元(依 111 年勞動部每小時基 本工資計算)。
(四)經費來源:由校內人事費項下支應。
四、本案如遇中央政府或本府(含防疫記者會)宣布採實體授課 時,則停止本案經費補助。
五、請貴校加強內部審核,依會計法妥為保管相關原始憑證, 以備查核。